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羅沙)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開黨組會議決定取消對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考核排名。
      據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開展的案件質量評估工作和審判績效考評工作,在分析全國法院整體案件質量、審判工作運行動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根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以及全國各級法院的要求,更好尊重司法工作規律和法官主體地位,調動廣大法官辦案積極性,最高人民法院黨組研究決定取消對全國各高院的考核排名。
      最高法同時決定,除依照法律規定保留審限內結案率等若干必要的約束性指標外,其他設定的評估指標一律作為統計分析的參考性指標,作為分析審判運行態勢的數據參考;堅決杜絕以保證結案率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做法;各高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取消本地區不合理的考核指標。  (原標題:最高法取消對全國各高級法院考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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